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办 时间:2016-12-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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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2日,各单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

2、2016年12月12日至22日,个人撰写总结,开展个人述职,各单位为本单位教职工提出考核意见。

3、2016年12月23日至28日,各单位公示本单位的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公示3个工作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4、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学校公示考核结果;考核总结、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的考核工作,要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关于本年度的考核内容与重点,以及考核的方式与程序等,均严格按照《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6]5号)执行。若确有需要,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但须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工作涉及到多个单位的,牵头单位要对整个考核工作负责,相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四)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凡违法规定,或不按照要求进行考核的将严肃查处。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必须参加年度考核,拒绝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其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2、各单位中层副职(含二级学院副院长)参加本单位评议考核,中层正职人员(主持工作的副职)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各类考核材料,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稿发邮箱:

qcxyrenshichu@163.com。

4、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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