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30问

作者:英语系 时间:2015-06-11 点击数: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问:户档托管享受哪些服务?

答:免费保管户口、档案两年;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免费网上查询个人户档信息,咨询托管事宜;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为毕业生办理考研、出境、出国、婚育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问:如何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答:申请人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登陆: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在“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问:户档托管什么时候办理?

答: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户档托管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问:已申请过户档托管,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托管费用全部交至我中心方为有效。

问: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

答: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问: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性质是什么?

答:托管在我中心的户口为武汉市常住集体户口。

问: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答: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问:怎样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到我中心借出户口,然后到相应公安部门办理。

问:怎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即可办理。

问:党员如何把党组织关系转入?

答:托管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交到我中心,交纳党费,并领取《流动党员证》。

问: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预备党员需要提交三份材料:1、个人转正申请书;2、思想汇报材料;3、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生源地街道、村党组织出具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表现的证明,特别要证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齐全后提前一月交就业中心党总支审核(材料不得邮寄,可委托他人递交),需按总支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开会转正,届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按规定时间到会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出?

答:凭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接收证明及《流动党员证》即可办理。

问: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答:未婚证明分为两种:(1)武昌区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从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武昌区民政局办理;(2)我中心出具的未婚证明: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答:需提供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实际所居住街道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在我中心办理。

问: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需携带《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表》一式四份(我中心提供)、流动人员与单位或居委会签订《计生合同》一式三份(我中心提供)、一寸照片三张、孕检证明书或透环单原件,在我中心盖章后到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

问:如何办理结婚证?

答: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后,携带双方户口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三张至武昌区民政局办理。

问: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答:(1)《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我中心领取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门户网站:,“组织机构”→“区计生委”下载;(2)双方婚育证明。托管方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出具(原件及三份复印件);(3)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登记照两张;(5)双方户口原件(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到所属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凭以上材料至我中心签字盖章后到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参加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培训班,领取《武昌区人口计生服务培训证》和有关宣传资料,最后至户籍所属居委会及街道计生科审核并办理《生育服务证》。

问:如何申请二孩?

答: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我中心申请后至相应户籍所在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1)男女双方户口(托管方凭《户档托管申请表》至我中心借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申请书(黑钢笔书写);(4)双方证明(托管方工作单位或者所居住街道出具:结婚情况、生育情况及再婚情况);(5)离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6)夫妻及子女合影照四张。

问: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

答: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我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我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问:《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原件或者学校开具的托管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问:户口从就业中心借出后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以及本人写出的遗失证明,先在我中心盖章,然后至相应派出所补办。

问:如果到就业中心报到前《报到证》就已经遗失该怎么办?

答:自学生毕业起两年内可以补办《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毕业生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核实后,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报告;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中心)办理。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

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与武汉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问:买房后,如何将户口迁往房产名下?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房产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房产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结婚后,如何将户口迁往对方家?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以及对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对方在武汉市以外,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

问:单位只接收档案,并不接收户口与组织关系该怎么办呢?

答: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就可以迁出档案。

问:将户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答:户档迁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迁回原籍: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2、考取研究生以及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3、迁往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迁往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其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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