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教育学 专业类: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040106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掌握现代教育基础理论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具备将科学的育儿知识与技能应用于保教活动的过硬本领,具备较强的合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研究和管理工作的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5年后达到以下目标:
培养目标1. 践行师德
遵守专业伦理,了解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较高职业认同和健康身心素质;热爱儿童,能将立德树人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能将师德认识内化为师德认同,转化为师德行为。
培养目标2.学会教学
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与技能,具备较强的保教能力;善于制定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创设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能有效观察、评价和支持儿童的学习与发展。
培养目标3.学会育人
能综合运用保教知识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幼儿园班级管理能力,能胜任班主任的工作,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协同育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培养目标4.学会发展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合作能力,形成较强的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能结合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拓展专业视野,反思保教实践问题,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培养规格
(一)毕业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的毕业要求(能力):
1.师德规范。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立德树人,学高身正,正己达人。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依法执教意识,承担启蒙教育责任,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做到“两个维护”、“四个自信”,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1.2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师德要求规范保教行为,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以法执教,诚实守信,积极为幼教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2.教育情怀。具有从事学前教育的职业意愿,认同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价值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职业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扎实的健康素养和良好的礼仪习惯。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2.1 职业认同与情感: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积极向上的情感,以及正确的教育观、师生观、职业观和劳动观,认同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以及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专业性与特殊性,树立职业理想,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责任感。
2.2 儿童观与教育观:尊重、发展儿童的独立自主性,积极开发幼儿的潜能,富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儿童及学前教育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
3.保教知识。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熟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注意相关知识的联系和整合,掌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与策略,能够应用各类教学数字技术工具。
3.1 通识性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人文、艺术和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以及相应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3.2 幼儿发展知识: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策略与方法;了解幼儿在发展水平、速度与优势领域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掌握对应的策略与方法;了解幼儿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适宜的对策;了解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与方法。
3.3 幼儿保教知识:熟知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特点与规律,掌握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基本原则;掌握幼儿园五大领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注重各领域知识的联系和整合;理解保教结合、教养并重的重要性与融合知识;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保教活动的知识与方法;熟知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熟知幼儿入园适应和幼小衔接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4.保教能力。能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整合运用幼儿保育和教育的知识,科学规划并有质量地组织实施一日生活活动,有效创设和利用环境,整合多个领域内容,科学设计和组织游戏、教育教学等活动;具有观察、记录、分析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能力;具备评价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能力。
4.1 基本技能:能够规范书写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能够根据教学需要画简笔画,制作简单教学用具;能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能够结合学前教育实际,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弹、唱、舞、手工制作、环境创设等学前教育教师基本技能。
4.2 保育能力:具备一定的学前儿童保育技能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劳动技能;能够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具有观察幼儿、与幼儿谈话,记录与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保育对策的能力;能够及时处理幼儿常见事故,在危险情况时做到优先救护幼儿;具有幼儿园保育活动评价能力。
4.3 教育能力:能够依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及学习特点,合理利用和整合资源,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选择和提供多样化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提供符合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的游戏条件,支持引导和促进幼儿游戏;综合实施保教计划和活动方案,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支持幼儿主动学习与全面发展;能够采用项目式、游戏式、情景式教学方法,有目的地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具有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能力。
5.班级管理。掌握幼儿园班级的特点,依据幼儿园的实际建立班级的秩序与规则;能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良好班级环境;能依托家长及社区,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家园合作,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营造尊重、平等、积极、轻松的班级氛围。
5.1 组织管理:能够根据幼儿园班级的特点,建立良好的班级秩序与规则,创造丰富的班级文化,具备一定的班级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等班级管理能力;能够娴熟地进行班级活动设计、组织、管理与评价。
5.2 环境创设:熟悉班级管理知识,能够依据幼儿园班级的特点,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安全舒适的班级环境;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营造尊重、平等、积极、轻松的班级氛围。
5.3 家园合作:能依托家长及社区,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进行合作育人,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师幼关系和家园关系,营造良好班级氛围
6.综合育人。能尊重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具有感受、鉴赏、评价和创造美的能力,做幼儿审美艺术能力的推动者和引领者;掌握环境文化的潜移默化育人特点,具有整合利用幼儿园、家庭与社区等多方资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能力。
6.1 活动育人:关注幼儿心理健康及个体差异,能够根据幼儿的社会性、情感发展特点和规律,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学习品质和行为习惯。
6.2 环境育人:认同园所文化、环境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能够将教育内容灵活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充分抓住一日生活中的多种教育契机进行随机教育。
6.3 协同育人:能依托家长及社区,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进行合作育人,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师幼关系和亲师关系,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具有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与社区等各方资源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的能力。
7.学会反思。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关注国内外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实践与创新意识。善于观察幼儿园工作中的现象和问题,能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开展自我反思,进而分析并解决问题。
7.1 反思能力: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收集与分析所需信息和资源,不断进行反思;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7.2 研究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能够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和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7.3 发展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根据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合理的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
8.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掌握有效的合作沟通技能,善于倾听他人意见,乐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尊重团队成员的见解;通过小组互助、团队合作等方式共享资源、共同成长。
8.1 沟通交流:具有语言与文字表达、信息获取与处理、交流沟通等能力,掌握基本沟通合作的技能与方法;乐于倾听、善于表达,能够运用多种方式,与幼儿、家长、教师、同学等进行有效沟通与交流,分享经验和资源。
8.2 团队合作:理解并认同学习共同体的价值,掌握团队协作的基本策略,能够在社团活动、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等实践活动中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合作学习和交流研讨。
(二)主干学科及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专业核心课程: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钢琴基础、学前舞蹈基础。
(三)学制及学位
基本学制 4 年,修业年限4~6 年。
毕业条件:学生在毕业时应按最低学分规定修满151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